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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是否提供消防许可证、有规定吗

2018-09-21 14:05:09   来源:外资企业注册   

其他投资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由该单位加盖公章。申请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代表须提供婚育证明1份。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成员委派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派书)(原件),若委派国内公民出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复印件)、董事成员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属于法人的,应提交加盖原登记机关确认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资格证明页)。2.提供企业营企执照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成立批文复印件。外经贸委批准文件复印件2份(外资企业提供)。


  办理事项 新设公共娱乐服务企业

  办事程序 名称核准――消防审批,卫生审批,文化审批,合同、章程审批(外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外资)――环保审批――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代码证、统计证、――银行开户――国税证、地税证登记、财政登记(外资)。

  申报材料

  一、申请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及出资额等内容;

  (二)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四)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投资人资格证明是指该投资人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其他投资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由该单位加盖公章。

  自然人资格证明是指身份证复印件。

  外国(地区)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是指:

  (1)外国(地区)投资人是企业的,为该企业注册所在国(地区)注册机关出具的证明。

  (2)外国(地区)投资人是其他经济组织的,为该经济组织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当局出具的证明。

  (3)外国(地区)投资人是自然人的,为确认其国籍的国家(地区)政府主管当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国籍、身份的文件。

  以上有关文件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二、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工商名称核准)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及项目投资登记表;

  2.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或身份证明;

  3.涉及国家规定需专项审批的项目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属国家限制性及其他需报批立项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办事程序:1、申请 2、受理 3、检查 4、审批

  项目名称:公共聚集场面所开业前检查审批范围:

  1、200平方米以下歌舞厅、影剧院、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茶艺、酒吧、足按、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 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2、500平方米以下的饭店、酒楼;3、5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1000平方米以下的集贸市场;4、800平方米以下的礼堂、招待所;5、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办事条件:(所需材料)

  1、领取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加盖申报场所公章);2、消防安全开业前检查申报报告书(电脑打字、加盖申报场所公章);3、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场所平面图、电气线路图;4、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紧急安全疏散方案;5、申请开业前检查单位(场所)所在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申请开业前检查单位(场所)内装修工程的,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7、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8、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有培训的提供证件复印件,未培训的登记场所名称、负责人、电话、列入培训计划);9、法人代表或单位(场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0、申请复查的场所还应提供《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

  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建筑内装修工程审核

  审批范围:

  1、200平方米以下歌舞厅、影剧院、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酒吧、足按、游节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 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2、300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公共聚集场所。

  办事条件:(所需材料)

  1、领取并填写《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加盖申报场所公章);2、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请报告书(电脑打字、加盖申报场所公章);3、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场所平面图、电气线路图;4、装修工程所在楼层的原建筑平面;5、装修工程所在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装修设计、施工合同和装修设计、施工企业的装修资质证明;7、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8、法人代表或单位(场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时间: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建筑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

  审批范围:(同上)

  办事条件:(所需材料)

  1、领取并填写好《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加盖申报场所公章);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报告书(电脑打字、加盖申报场所公章);

  3、《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一、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申请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代表(50岁以下,20以上)须提供婚育证明1份。

  2.美容院:提供使用美容产品的厂家卫生许可证正本及产品检验报告单的复印件(不同种类5份以上)。

  3.理发店、卡位O、歌舞厅、桑拿浴室、足浴、旅社、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须提供经营场所平面图1份。

  二、办事程序

  1. 申报单位提供有关材料。

  2. 现场审查,并提出一次性整改意见。

  3. 从业人员经检,取得健康证。

  4. 验收合格,收费受理。

  5.发放卫生许可证。

  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1. 现场审查:5个工作日

  2.上报、审批发证:10个工作日

  文化行业许可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一份。

  2、经营负责人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3、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待业证明或辞职证明一份。

  5、经营负责人婚育证明一份。

  6、店面平面图一份。

  7、店面租赁协议复印件一份或个人房产复印件一份。

  8、法人代表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9、验资报告(印刷业)

  10、舞厅、卡拉OK厅、录像放映及大中型文化娱乐项目需提供活动场所、公安消防安全鉴定书。

  (外资)

  一、申办独资企业所需材料:

  (1)投资者关于申请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报告(原件)

  (2)投资申请表(原件)

  (3)外资企业章程(原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或备案表(上报省审批的项目需要,本市审批发证项目可免)

  (5)投资者法人证件(以境外公司投资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以自然人投资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投资者系二个以上境外自然人,应提供共同投资协议书(原件)

  (7)投资者资信证件(自然人投资的提交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

  (8)董事会名单(不设董事会的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名单)

  (9)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成员委派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派书)(原件),若委派国内公民出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复印件)、董事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10)生产场所(或土地)使用证件(含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11)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2)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1)投资者关于申请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报告(原件)

  (2)投资申请表(原件)

  (3)外资企业章程(原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或备案表(上报省审批的项目需要,本市审批发证项目可免)

  (5)投资者法人证件(以境外公司投资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以自然人投资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投资者系二个以上境外自然人,应提供共同投资协议书(原件)

  (7)投资者资信证件(自然人投资的提交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

  (8)董事会名单(不设董事会的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名单)

  (9)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成员委派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派书)(原件),若委派国内公民出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复印件)、董事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10)生产场所(或土地)使用证件(含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11)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2)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申办合资、合作企业所需材料:

  (1) 投资者关于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报告(原件)

  (2) 公司合同(原件)

  (3) 公司章程(原件)

  (4)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或备案表(上报省里审批的项目或需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项目需要)

  (5) 合资合作各方签订的合资合作协议书(原件)

  (6) 合营各方法人证件(复印件)

  (7) 合营各方资信证件(中方企业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涉及国有资产应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确认书)(原件)

  (8) 公司董事会名单

  (9) 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成员委派书(中方董事成员还应有关部门出具非党政干部的证明)(原件)及董事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10) 中、外双方签署的外方以实物出资方式进口设备合同和进口设备清单(原件)(设备合同也可另行报批)

  (11) 生产经营场所(或土地)使用证件(含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12) 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3)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1) 投资者关于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报告(原件)

  (2) 公司合同(原件)

  (3) 公司章程(原件)

  (4)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或备案表(上报省里审批的项目或需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项目需要)

  (5) 合资合作各方签订的合资合作协议书(原件)

  (6) 合营各方法人证件(复印件)

  (7) 合营各方资信证件(中方企业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涉及国有资产应附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确认书)(原件)

  (8) 公司董事会名单

  (9) 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成员委派书(中方董事成员还应有关部门出具非党政干部的证明)(原件)及董事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10) 中、外双方签署的外方以实物出资方式进口设备合同和进口设备清单(原件)(设备合同也可另行报批)

  (11) 生产经营场所(或土地)使用证件(含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12) 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3)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一、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报告中必须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法人代表、投资金额、经营范围、企业性质、使用能源种类、经营场所面积等。

  2、拟建经营场所规划部门批准具有公共娱乐服务功能的证明。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方位图。

  4、经营场所内部平面布局图,装修平面图及管线综合图。

  5、初步确定对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污水、噪声、垃圾等污染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治理治染的合同等。

  6、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7、外资企业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外经贸部门立项证明。

  二、办事程序

  1、申报单位提供有关材料

  2、审核材料并实地勘察,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3、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4、环保部门审核,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三、承诺时限

  1、出具环保初审查意见3个工作日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

  (2)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

  (3)环境影响登记表3个工作日

  一、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应提供的材料(试行)(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1)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

  (2)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粘贴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下方。

  3、委托公司申请登记代理人证明

  委托书应由全体股东签署。法人作为股东的应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股东的应签字或加盖印章。被委托办理登记的人员,应是自然人股东、股东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具有代理资格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的资格证明

  股东属于法人的,应提交加盖原登记机关确认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粘贴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页)。股东属于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函(粘贴于“股东(自然人)居民身份证证明”,并亲笔签名、盖章)。

  5、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

  包括姓名、住所证明和委派、选举或聘用文件。属于选举和聘用的,应由全体股东签名和盖章

  6、关于委派股东代表证明

  属于法人股东应填写“关于委派股东代表证明”(每一个法人股东各填一份)

  7、公司法定代表任职证明

  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组织机构权限,分别由全体董事或者全体股东签名和盖章。法定代表人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8、企业住所证明

  可直接写入“公司住所租赁(借用)合同”,也可提交自拟的租赁协议(合同)。属于自有住所的,应当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借他人房屋的,应提交租赁协议并附出租(借)方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借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产权证正在办理的,应提交工程建设、消防竣工验收合格和权属证明复印件。有关证明文件粘贴于“产权合法证明”页。

  9、企业方位图

  直接绘于“本企业方位指示图”页。

  10、公司章程

  原件,两份,由全体股东签置。不得涂改。法人作为股东的应加盖印章;自然人作为股东的应亲笔签名并加盖印章。内容可参照范本,采用电脑打印。

  11、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登记证明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设立其他有限公司,属于自然人和法人出资的,应提交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有效期为90天,逾期应当重新验资。

  12、其他文件、证件

  (1)国有、集体企业法人作为股东对外投资的,应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注册投资金额);公司作为股东对外投资的,应提交股东会议(注明投资金额)及加盖公司印章复印件。

  (2)申请的经营基础上涉及知识产权的,应提交使用许可文件或协议等。

  (3)自然人股东是夫妻的,应提交财产分割公证书。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5)其他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证件。

  注:(1)公司设立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的应当由审批机关重新确认效力或另行报批。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如涉及专控专营基础上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2)以上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交原件,供登记受理人员核对。提交的复印件,应由提供人注明“本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签字加盖印章。

  (3)所有文件中签名处,均应由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否则,一经发现即予以退件,并视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除本表所提要求外,其他填写要求按照登记机关提供的表格上的说明和要求执行。

  (5)申请材料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否则,不予受理。

  (6)申请人未履行印章、开户行报备和法定代表人未亲自到现场履行签字备案手续前,暂不予领取执照副本。

  (7)本表未尽事宜,请向注册大厅窗口咨询。

  (8)本表最终解释权归属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1、拟任法定代表签署的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劵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有关项目建立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原件)

  7、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备案表

  9、住所使用证明(包括租赁协议和产权证复印件)

  10*、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1*、发起人协议

  12*、筹办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13*、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4*、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说明:1、第8项仅适用于国有企业。

  2、第10、11、12项仅限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第13项仅限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机构。

  3、第14项不需经过前置审批的行业则无需提交。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填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外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一)申报材料

  1.填写福建省统计调查单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提供企业营企执照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成立批文复印件。

  3.提供单位法定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二)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三)领证:收件后即开具“领取凭单持”,持“领证凭单”单位即可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二个工作日后,单位可持“领证凭单”领取“福建省统计登记证”)

  企业银行开户需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企业代码证

  3、企业法人公章

  4、企业法人代表私章

  5、内资企业需提供验资证明

  6、外资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外经贸部门批文

  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机关核准的执业证件及复印件3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份;

  (4)企业章程复印件2份;

  (5)注册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2份;

  (6)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2份;

  (7)纳税人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2份(有关联企业的纳税人提供);

  (8)外经贸委批准文件复印件2份(外资企业提供);

  (9)《税务登记表》3份;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注: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公章)

  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机关核准的执业证件及复印件3份;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份;

  (4)企业章程复印件2份;

  (5)注册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2份;

  (6)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2份;

  (7)纳税人关联企业的名单、相互关系及地址2份(有关联企业的纳税人提供);

  (8)外经贸委批准文件复印件2份(外资企业提供);

  (9)《税务登记表》3份;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注: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公章)

  (外资)

  1、鼓楼区外经局批复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批准证书复印件。

  5、验资报告(实际有到资)。

  承诺时限 5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许可证

  一、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必备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书(包括投资金额、经营面积、人员数量、企业性质、周围环境条件说明、申请经营项目等);

  2、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法人代表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经营场所总平面图、各功能间平面布局图(标明比例、尺寸、卫生设施等);

  7、卫生设施的配置情况(数量、配置位置图);

  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9、卫生监测结果报告单;

  10、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歌舞厅、OK厅);

  11、从业人员花名册(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

  12、现场卫生监督笔录;(8:00~9:00  14:30~15:00)

  (夏季:15:00~15:30)

  13、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名单;

  14、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个人卫生管理制度;日常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公共用具用品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二、办事程序及时限: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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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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